最全!日照东港区、开发区、山海天中小学学区这样划分!

2017-08-01来源: 齐鲁晚报今日日照mp

  

最全!日照东港区、开发区、

山海天中小学学区这样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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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区

2017年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17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城区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831日以前出生,含8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入学顺序、条件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2017731日及以前,简称“户籍+房产”,下同)。

  2)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简称“单房产”)。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东港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房产、无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日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规定,其随迁子女可申请指定的学校学位。

  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三)网上报名

  1.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链接通过东港区教育局网站、“东港教育发布”官方微信等公布,请务必及时收藏链接,以防网络拥堵),填报报名信息,申请学位。网上报名时间为83日—92 0:00814日可登陆平台完善信息或补报名。监护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是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未在网上报名或因提报虚假报名信息导致学位申请无效、学籍无法注册的,责任自负。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上网条件或不能完成填报的,其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安排人员指导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2.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网上报名流程:登陆“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填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信息—>选择适龄儿童入学顺序类别—>填报户籍、房产信息—>申请片区内学校学位(属“单房产”类别的需再申请一个调剂学位)。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工作流程陆“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填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信息—>选择适龄儿童入学顺序类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填报居住证、房屋租赁、务工经商信息—>根据租住房屋位置申请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一个志愿学位和两个调剂学位)

  4.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工作流程:登陆“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填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信息—>选择适龄儿童入学顺序类别(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填报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申请学校学位(一个志愿学位和一个调剂学位)

  5.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以申请本校初中部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需要网上报名,监护人直接到学校咨询报名入学事宜。

  (四)资格审核

  1.网上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在补报名时间(814日)登录平台,修改信息,重新申请学校学位。

  2.现场审核。网上初审通过后,监护人登陆平台打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到初审通过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进行审核。申请小学学位时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申请初中学位时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学籍表。对相关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到公安、不动产、住建等部门核查确认;需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实地调查确认。

  1有城区户籍和片区房产的,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无城区户籍、有片区房产的,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日照市外户籍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租住房屋位置和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确定初审通过学校。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随迁子女监护人的居住证(非日照户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提供符合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

  3.经审查报错学校的,监护人直接到应属招生学校提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监护人确认修改报名学校,学校汇总信息报区教育局。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在东港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各学校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

  5.网上报名时申请学位的学校、初审通过的学校,并不一定是最终入学就读的学校。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五)特殊情况认定说明

  1.若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无房产,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申请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学位和一个调剂学校学位。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无房产证明。

  2.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1)拆迁后确未购房的,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2)重新购房的,选择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3)拆迁异地安置的,选择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3.购买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入住的,可选择房产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需要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4.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报名依据,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监护人名下无房产;(2)儿童的户口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人的房产确定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6.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入学,网上报名后,向日照军分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由军分区汇总转送区教育局,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7.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商子女,网上报名后,监护人向区侨联、台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侨联、台办统一出具证明,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籍人员子女,网上报名后,提交本人的护照及签证、父母的护照及签证、在日照居住证明,到初审通过学校审核入学。

  8.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今年秋季,市区范围内的盲、聋哑适龄儿童将集中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体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另行通知。对确实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所属片区学校要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9.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网上报名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政策安排入学。

  10.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1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

  12.201781日起,同一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

  (六)入学安排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经学校审核合格,按“户籍+房产”、“单房产”的顺序安排入学。对生源数量超出学校容纳能力且学校无法安置时,按照顺序适度调剂。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通过且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直接安排入学。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且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入学安排结束后,在东港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各学校入学学生名单。

  (七)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时 间

网上报名

  8月3日至9日;补报名8月14

网上初审

  8月10日至15日

资格审查

  816 日至820 日

安排入学

  821 日至825 日

阳光分班

  830日前

  二、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东港所辖城区人口分布、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区域划分方案》(见附件)。针对生源数量超出学校容纳量且学校无法全部接收安置的片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入学缓冲区,为区域内适龄儿童提供相邻的就读学校选择。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3226781,监督电话:3226796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咨询时间:上午8:30——11 : 3 0,下午2:30——5 : 3 0

  附件: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区域划分方案(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开发区

  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发区中学、大连路学校、连云港路小学、银川路小学、实验小学5所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按序入学、电脑派位、阳光分班”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入学的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一、入学顺序

  第一序列,双证齐全。适龄儿童居住地(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学区内,具有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和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开发区内同一户籍簿(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第二序列,单证,在学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学区内,非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内,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第三序列,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申请学位

  1.网上报名(7月10日—­­14日)

  监护人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网“义务教育招生专栏”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前往招生学校现场提出申请,招生学校须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网上报名。

  2.需提报材料

  (1)适龄儿童居住地(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学区内,具有开发区户籍:全家户籍薄、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和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开发区内同一户籍簿(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全家户籍薄、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父母及其适龄儿童无房证明。

  (2)居住地(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学区内,非开发区户籍:全家户籍薄、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户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全家户籍薄、父母身份证、父母及适龄儿童无房证明、现居住地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经商务工:①父母身份证、全家户籍簿;②区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市外户籍)或房管部门备案(2017年5月1日以前)的房屋租赁合同;③工商营业执照(经商人员提供),与在开发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相关证明(进城务工人员提供)。

  (4)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

  另外,小学招生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招生时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学籍表(一式两份)。

  凡对户籍簿、房产证、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应分别到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予以查实。

  三、资格审查(7月16日—19日)

  7月16日—18日,由新生监护人持报名信息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留存学校),到所报名学校审查资格。

  经审查报错学校的,要到应属招生学校调整报名。对于调整报名的,由调整报名学校再次审查资格,符合本校招生条件,修改“报名学校”,打印确认单,监护人在确认单上签名,学校留存。

  7月19日,在开发区教育信息网“义务教育招生专栏”公示各招生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名单。

  四、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供户籍簿、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经实地核实后,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籍簿、拆迁协议和无购房记录证明,由居民委员会统一开具证明,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重新购房的,填报新购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临时租住房屋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3.在城区意向购买房产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家长只缴纳了部分定金或首付,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预购证),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5.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6.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分别向侨联、台办、外事办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侨联、台办、外事办统一出具证明,报送区教育局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并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7.区内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技术研发人才、管理人才子女,按该引进人才居住地片区就近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引进人才子女在外地转入我区学校就读的,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8.视障、听障及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填报所属招生范围公办学校。

  9.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山海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7〕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鲁教基函〔2017〕15号)和《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17〕11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办发〔2015〕29号)精神,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

  2.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无故跨片招生。各学校的招生片区划分如下:

  青岛路中学:卧龙山街道区域

  两城中学:两城街道区域

  区实验小学:王家皂管区、张家台管区、庙山前管区以及区域内各生活小区

  龙山路小学:两城管区、安家洼管区、青岗管区

  卧龙山小学:刘家楼管区、前沙沟管区

  安哲小学: 安家村管区、王家滩管区

  驻龙山小学:殷家庙管区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安排等,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为适龄儿童提供均等的入学机会,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受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认定办法为:

  1.户籍与居住地都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家长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到。

  2.居住在本区范围内但户籍不在山海天的日照籍居民,按照全市户房一体化管理要求,将户籍迁到居住小区。暂未迁入的,持户籍簿、房产证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待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空缺情况,确定是否入学,因招生计划不能就近入学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3.居住在本区范围内户籍不是日照市的,持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适龄儿童外出就读证明、学生家长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家长就业证明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合适的学校就读。

  4.残疾儿童入学。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持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到所属片区学校随班就读。

  5.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区外户籍),需提供以下证明(件):(1)学生家长身份证、全家户籍簿;(2)区县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或房管部门备案(2017年5月1日以前)的房屋租赁合同;(3)工商营业执照(经商人员提供)或进城务工人员就业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经本区人力资源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②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相关证明);(4)流出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需加盖当地教育部门学籍专用章)。家长持以上证明(件)到各招生学校报名,经学校查实后,视班额情况,确定就读学校。

  6.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需提供市或区房管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且儿童的户口、居住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4)孤儿。

  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生报名除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明外,中小学招生时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招生时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凡对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应分别到公安、房管等部门予以查实。

  四、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招生,于2017年6月10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各招生学校应按照规定,科学安排好不同区域、不同单位学生的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7月16—25日,学校对入学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受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7月26日—30日,各中小学将入学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7月31日,各中小学开始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20日前,完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注册将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情况(附件1)、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附件2)、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汇总表(附件3)一并统计上报区教育局教育教学科。

  招生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7987607;青岛路中学:2955798;两城中学:2955611;实验小学:2955769:龙山路小学:2955618;安哲小学:2955626;卧龙山小学:2955655;驻龙山小学:2955629。

齐鲁晚报今日日照综合日照教育发布、日照开发区教育、山海天教育局

编辑 思思